第133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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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众人哄堂大笑。
  十月初八,慎清王府的鎏金请柬惊动了整座鄢京。
  贺兰霁跪在御书房青玉砖上,以首叩地:“臣求陛下恩典,允臣与臣的夫郎重行婚仪。”
  结婚是假,冲喜是真。皇帝叹其真心一片,当即准奏,着意添了许多贺礼,亲自出席,朝中文武大臣也都参加,不可谓不重视。
  大婚当夜,九十九盏琉璃宫灯将王府照得恍如白昼。
  秦观身穿凤冠霞帔,端坐在百子千孙帐中,凤冠上的东珠随着呼吸轻颤,嫁衣上绣着的牡丹在烛光下泛着柔亮的金光。
  这一天,他罕见的清醒,没有靠下人扶着,笑着仰头看向自己的夫君,灿烂笑道:“夫君,我今日这一身漂亮吗?”
  他们就像一对最寻常的新婚夫妻,模样般配,心灵契合,眼中的爱意藏都藏不住。
  贺兰霁痴痴地望着他,俯身去吻他的凤冠:“漂亮,观观在我心中,从来都是最美的。”
  听到回答,秦观终于心满意足,毫不留情用藏在手心里的金簪插进了贺兰霁的心脏:“那就请夫君永远记住这一刻吧。”
  金簪刺入心口的瞬间,贺兰霁竟没有躲。他望着秦观,仿佛要将这张脸刻进魂魄。秦观攥着金簪的手腕白得透明,簪头的赤金凤凰一次次没入,又拔出,溅起的血珠染红了嫁衣上的鸳鸯。
  “我恨你!贺兰霁,我恨你!”秦观的声音颤抖,却带着一种诡异的快意。
  很快,他体力不支,半倚在贺兰霁怀里,任由对方的血染红自己的唇瓣。那腥甜的味道在舌尖化开,竟让他品尝到一丝熟悉的味道,仿佛很久以前,他也曾这样品尝过谁的血。
  他迷茫地颤抖着睫羽,那种甜蜜的难以言喻的血腥滋味,实在令人兴奋。
  明明是第一次杀人,可在梦中,似乎却像已经杀了许多次。
  贺兰霁低头吻他,声音越来越轻:“观观,别恨我,我爱你……”
  秦观抱着贺兰霁倒下去的身体,感觉有什么东西也随之从身体里飘了出去。
  至此,他们的洞房花烛夜终于染上了最艳丽的颜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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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作者有话说:1.“吞口”是冷兵器中,枪杆与枪头(或枪尾)连接处的金属加固部件,通常为铜、铁等金属铸造。
  2. 铁尺,又名“笔架叉”,其形如圆柱、圆楞、尺,四面不内陷,上粗下细,两侧有向上旁枝或两侧没有向上旁枝,易于携带,可藏于小臂下侧,利于突发情况护身,通常双手各持一支,所以也称为“双铁尺”。
  (以上注释源自网络。)
  3.下一章是攻视角番外。
  第102章
  他从出生开始,似乎就是被舍弃的那个。
  母妃说,双生子自古以来就是不祥之兆,年长的太过身强力壮,就会压住另一个人的命。澄儿,你是哥哥,要让着弟弟。
  他们明明都住在倦勤斋,垣玺住正殿,他却只能住偏殿。
  垣玺可以像正常的皇子一样进太学,骑马射箭,而他只能永远蜗居在倦勤斋内,像永远见不得阳光的阴霾,缩在犄角旮旯里自生自灭。
  父皇和母妃似乎都更偏爱弟弟,那样宠溺的眼神,从来不曾落到他的身上。
  明明他也只比弟弟早出生半柱香而已,可他没有办法,谁让他一出生就是哥哥,从出生就注定会压住弟弟的命。
  他每日都起得很早,天还乌沉的时候,就醒来洗漱。这个时候垣玺一般都还没起床,他可以去找母妃,小心翼翼地请求对方为他篦头束发,这是母妃为数不多不会拒绝他的时候。
  母妃很疼爱弟弟,一心把弟弟当做真正可以竞争王位的继承人去悉心培养,她会因为弟弟写错字,背不出书而大发雷霆,却从来不认真看他写的文章和字帖。
  母妃说,澄儿,学习劳累,你自幼身子就弱,不必如此辛苦。
  明明他是哥哥,是他一生下来就会压住弟弟的命。可他却日渐孱弱,汤药不离口,他的弟弟倒越来越身强体壮,像抽芽的小树苗一样越长越结实。
  直到他某天早上,像平常一样去找母妃篦发,不小心听见了她与贴身婢女的谈话。
  “那些药,澄儿每日都按时在喝吗?”
  “是,一日也不曾落下。二殿下长得快,这几月药的分量加重了不少,前个上午二殿下还说药太苦,不肯喝,奴婢告诉他,只有喝了这个才能好起来尽快为您分忧,他听了以后二话不说就喝完了,连眉头都没皱一下。”
  “老二倒是个孝顺懂事,又肯吃苦。唉,这些年本宫时常在想,如果当年决定保下的不是玺儿,而是澄儿,是不是今日本宫会轻松许多。”
  “娘娘不要说这样丧气的话,两位殿下那时候才刚出生,哪里能看出来谁好谁坏?陛下一直忌讳天象之说,自从您诞下双生子后就再也没来过玉兰宫,要不是您当机决断,舍一子,保一子,只怕这两个孩子都要保不住了。”
  “罢了,这些话别再说了,再过一会,澄儿就要过来了。你退下吧,一切如旧。”
  “是。”
  他躲在门口,死死捂住嘴巴,酸涩的泪水从眼眶中怔然落下。
  「舍一子,保一子。」
  所以,他“病”了,只是因为他是被母妃舍弃的那一个吗?
  他有太多太多的话想问,想呐喊,想尖叫,想像垣玺平时一样动不动就不高兴发脾气掀翻整张桌子。
  可当他的手碰到门前那扇门时,他犹豫了。
  他第一次意识到他和垣玺是彻彻底底两个世界的人,象征着权利公平的天秤,从出生起就从未向他倾斜。他害怕母妃会怪罪他无理取闹,连最后的优点“孝顺懂事”也不见了。
  他根本没有资格去争,去抢。他得到的爱太稀薄了,经不起一点折腾,一不小心就会支离破碎。
  他变得更加沉默寡言,留了心眼,学会掩人耳目倒掉汤药,无论是读书还是习武都只在独自一人时进行。
  他不经意地提起可以帮垣玺写功课,对方果然毫无保留地将书本给了他,他贪婪地学习着本不该属于他的东西,像水蛭一样拼命地吸血,直到被母妃安排假死。
  大哥当上太子,母妃成了皇后。
  垣玺继承大统的机会微乎其微,他也成了一颗没用的棋子。
  那天夜里,母妃要把他送走。
  她说,澄儿,海阔天空任鸟飞,你以后在宫外荣华富贵一生,远比做个不受宠的皇子自由。
  他没有拒绝。
  举办丧仪那天,他站在街边。
  看着自己的棺材被仪仗队浩浩荡荡地抬向皇陵,他和过去的人生彻底告别。
  垣澄已经死了,往后余生,他想为自己而活。
  也许母妃说得是对的,即便留在宫中,他也不会比太子哥哥做得更好,更没有资格去与垣玺相争。
  对母妃来讲,人生已经功德圆满,她有三个儿子,大儿子是太子,小儿子是宠儿。中间的那个不争不抢,太过懂事,自然是得不到她青睐的。她只需要等待,高高在上地等待老皇帝薨世,做她千尊万贵的太后娘娘。
  他目送着自己的葬仪,内心毫无波澜。
  爱和恨,都太珍贵了,不应该浪费在无关紧要的事上。
  他做了很多从前想都不敢想的事。
  坐在衡园最高楼的屋顶上喝酒看烟花。
  包下整个翠影湖的大小船只一天,一个人乘船躲在莲蓬下睡觉,睡醒饿了就杀鱼煮汤。
  买下城郊外最大的马场,装成普通马夫住在马房里和马同吃同住。整日除了骑马射箭,就是茶余饭后欣赏达官贵族们赌马的丑态,耳边全是鄢京最流传的八卦。
  精力最旺盛的时候,他去了西北的一座荒郊野山里,当了两个月的野人,差点走不出来。
  说来说去,他还是喜欢一个人,远离喧闹的人群。
  后来,太后的心腹在一个农舍里找到了忙着种花的他,说太后一病不起,很想再见他一面。
  那时候,垣玺即将登基为新帝,见到他还是像从前那样很高兴。说起来他们兄弟二人感情一直以来都不错,即便明面上他已经死了,垣玺还是笑吟吟地喊他二哥。
  他想,这也许是他会回去的原因之一。
  外面的世界确实很自由,很大,但一个人太久了还是会想家。如果,皇宫还能被称作他的家的话。
  他已经离开这里太久,没有合适的身份,他恭恭敬敬地称弟弟为陛下,称母妃为太后。
  太后摸着他的脸,像是这辈子第一次这么仔细地看这个儿子,她嘴唇颤抖,看了很久很久,说:“这些年,是母亲对不住你。”
  他没有说话,怔怔地看着太后呼吸变得急促,然而平缓,彻底安静。
  明明这辈子伤他最深的人死了,可他的心毫无波动,他不明白自己的悲伤和愤怒该放在哪里,他曾用尽一切力气证明自己的存在,但是他失败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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